「我發現了突破性的發展!」老志很自豪的說。
我們三人在第三節下課時分析我們所擁有得資料。
「之前自殺的是一個學姊,大約在五年前,我們國一的時候。」
「誰告訴你的?」
「地理老師和歷史老師。」
「他們肯跟你講著個喔?」
「反正就問到了啦!那學姊當時偷了她們導師的錢。」
「那跟我們一樣囉?」
「不只如此,當時的導師就是…」老志停了一下,他不用講LV和我都知道了答案。
她是我們的英文老師,也是我們的導師。
「這發票很可疑。」我提出我的想法,犯人昨天就將偷來的錢花了一些,就像黃C和大部分人做的一樣,將大錢換成小錢,這樣一來方便攜帶,也不引人注目。
「所以你懷疑GBA?」老志問。
「他突然去清理櫃子是很令人懷疑,但他和你一樣是住校生,怎麼花這筆錢?」剛剛一直在看發票的LV遞給我一張發票。是昨天晚場的電影。
我愣住了,沒想到LV觀察那麼入微。
「那很間單啊!就像王建民說喝鮮奶一樣簡單。」老志說:「只要找人就行了嘛!」
「什麼意思?」
「他是住校生,身上帶太多錢就有被發現的危險,所以他一定找人幫忙看管一部份的錢,而這電影就是那另一個人的消費。」
老實說我很佩服老志的推理,但我更不敢相信LV的反駁。
「那他們為什麼要把發票放在球裡?如果他們是要確認消費金額為什麼不把發票直接交給對方?而且他怎麼偷錢的?」
「打開抽屜,拿出信封,再拿出錢就好啦!」
「那請問如果是你,你需要花多久時間從一百張鈔票中拿出十張?」
「不用很久吧!就拿出來後一二三四這樣數十張。」老志邊說邊做動作。
「可是在辦公室都是人,拿現金出來數不妥吧!而且你是用偷的呢!」
「那就從信封數完後再拿出來。」
「那,又需要多久呢?」
「你好像不認為GBA是犯人?」老志反問,但似乎是不想輸給女人的氣話。「沒錯,我不認為進出辦公室不到四十秒的他是犯人。」
「你知道誰進過辦公室?」
「沒錯!我還知道所有人的時間。」她很自豪的說。
我想不用問她怎麼知道的,女人總是太多秘密。
「LV,你吃粥的餐盒丟錯回收桶了。」惜福股長振宇走來說。
「真的嗎?對不起啦!」
她到底是迷糊還是裝傻也是一個祕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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